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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召开
1991年11月25-29日,中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。出席这次会议的中央委员171人,候补中央委员105人。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、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了会议。全会由中共中央政治局主持,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。
全会审议并通过了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》。《决定》共十个部分:一、八十年代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成就与九十年代的主要任务;二、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,继续深化农村改革;三、继续调整农村产业结构,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;四、抓紧实施科技、教育兴农的发展战略;五、加快大江大河大湖综合治理,广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;六、较大幅度地增加农业投入,加快发展农用工业;七、做好扶贫和地区间协调发展工作,促进共同富裕;八、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;九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,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;十、进一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。
全会强调,要坚定不移地深化农村改革,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。党在农村实行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等一系列基本政策,适应现阶段农村生产力水平,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,必须长期保持稳定,并不断充实完善。要根据生产力发展的要求,不断把改革引向深入。要继续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,不断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,积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,逐步壮大集体经济的实力,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。要在确保粮食稳步增长的同时,积极发展多种经营。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产品价格改革,逐步理顺工农业产品之间、农产品之间的比价,进一步搞活流通,促进货畅其流。发展乡镇企业,是繁荣农村经济、增加农民收入、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,要积极扶持,正确引导,使其健康发展。在深化农村改革和加强农村的各项工作中,必须坚持群众路线,实事求是,因地制宜,分类指导,切不可违背群众意愿,不顾客观条件照搬照套,一刀切。
全会认为,必须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建设。这是推进农业现代化、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的重要物质技术前提。要逐步增加中央、地方、集体和农民对农业的投入,加快大江大河大湖的综合治理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。实行投资倾斜和其他保护性政策,提高农用工业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。抓紧实施科技、教育兴农的战略,逐步把农业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。同时,加快农村交通、电力和人畜饮水工程等基础设施的建设。
全会审议并通过了《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》,确定党的十四大于1992年第四季度在北京举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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