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上的1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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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上的1 月 23 日

江泽民给上将军衔获得者授衔

       1996年1月23日,中央军委在北京举行隆重的晋升上将军官军衔仪式,周子玉、于振武、丁文昌、隋永举 4人晋升为上将江泽民参加了授衔仪式。

  附录:我国军衔制是怎么产生的?已经授予了多少上将军衔?

  新中国成立后,为加强人民军队的正规化、现代化建设,实行军衔制问题很快被摆到议事日程上来。1950年9月4日,人民解放军总干部管理部成立时,设置了军衔奖励处,开始研究军衔制问题。1952年11月26日,总干部管理部向毛泽东主席并军委的报告中,对实行军衔制准备工作等问题拟订了初步计划。1955年2月8日,毛泽东颁布由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》,其中对军官军衔做了规定,分元帅2级、将官4级、校官4级、尉官4级,共14级。1955年8月11日, 国防部部长彭德怀、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下达了关于军士和兵评定军衔的指示,规定了士兵军衔制的内容,士兵军衔分为军士3级,上等兵、列兵,共二等5级。1955年9月23日, 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根据《军官服役条例》,审议了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提出的建议,决定授予对创建和领导人民武装力量、领导战役军团作战立有卓越功勋的高级将领以织路线问题。1982年12月 4日,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规定,人民解放军将恢复军衔制度;1983年 6月19日,中央军委发出《关于成立恢复军衔制领导小组的通知》,决定成立中央军委恢复军衔制领导小组,由余秋里、杨得志、萧克、王平、朱云谦、刘华清、张震等17人组成领导小组。其间,军委决定“裁军百万”,恢复军衔制工作推迟。

  1988年4月, 根据军委和总部的人事变化情况,重新成立了实行军衔制度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,由杨白冰、迟浩田、赵南起、郭林祥、李耀文、朱光、丁衡高、刘凯、邢智勇、李继耐等10人组成。1988年7月1日,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 2次会议通过中央军委提出的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》。《条例》对现役军官军衔等的设置,现役军衔职务等级编制军衔,现役军官军衔的首次授予,现役军官军衔的晋级,现役军官军衔的降级、取消和剥夺,现役军官军衔的标志和佩带等都作了明确规定。现役军官军衔分为将官4级、校官4级、尉官3级,共3等11级。与此同时,会议还作出了《关于确认1955年至1965年期间授予的军官军衔的决定》。1988年 9月14日,中央军委在北京举行授予上将军官军衔仪式,洪学智等17人被授予上将军衔。同年10月 托铁锚的海军符号作为领花加以标志;空军军衔,在衔称前冠以“空军”二字,以“八一”红五星衬托飞翔的空军符号作为领花加以标志;专业技术军衔,在衔称前冠以“专业技术”四字,以“八一”红五星衬托原子符号作为领花加以标志。